派遣是企業將非核心人員,由短期性人力短缺甚而演化成長期性的人力需求外包給派遣公司作人力招募作業
並經用人企業核可後,派遣適當人才至企業任職,派遣公司則負責人員的出勤管理和薪資作業。 派遣提供了企業主能夠更彈性的運用人力管道與方案。
   
  在全球經濟分工的時代環境中,企業如何以最佳競爭力及最低的成本,建構具有高彈性的人力資源架構,達到組織活化、效率極大化的目標,藉以強化企業競爭力,已成為企業致勝的重要關鍵;而我們是企業因應全球用人觀念變革下,企業體的重要事業夥伴。

全球人力派遣市場歐洲各國採用『非典型勞力』佔總體勞動市場平均十五%,荷蘭更高達五十%,而台灣勞動人口約一千萬人,企業使用短期派遣人力不到十萬人,國內約有三分之一企業意願使用未來將達三十萬人規模,未來企業『要派』人力還有很大成長空間。『人力派遣業』是一個全面嶄新的行業,許多大型的企業紛紛將初期招募人才的模式轉形成『人力派遣』的模式,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職場型態。

     

人力派遣基本上依企業用人政策的不同,發展出下述幾種型態:
全程派遣:針對人力資源單位某部分業務外包給派遣機構服務。
試用派遣:派遣公司聘僱人員到企業工作,等試用期滿合格時再轉為企業正式員工。
轉進派遣:配合要派公司政策協助企業求才,求職者可以派遣聘僱適當時機或經評選後再轉為企業主正式員工。
薪資代管派遣:要派公司或政府機構單位有員額編制限制時可增加人力運用彈性之政策。

   
企業主:
 
  1. 固定人事成本與福利費用的有效成本控制。
  2. 平衡淡旺季明顯時人力需求落差的臨時人力補充。
  3. 人力供應增加人力策略運用彈性確保持續人力運用及來源管道。
  4. 減化人事招募及行政作業人資人員可從事更有效益作業。
  派遣員工:
 
  1. 新鮮人或初次轉業者藉由派遣工作可提昇自我實力、豐富工作經驗,增加就業市場工作經歷與機會。
  2. 將派遣工作視為以派遣企業為進入優質企業的成功必經的橋樑。
  3. 提供彈性的工作時間增加只能於特定時段工作人員的機會。
   
嚴謹甄選要派公司
   

我們不承接遊走法律邊緣, 完全只有成本導向,不提供派遣員工任何福利及權益的要派公司,因為我們無法確保服務效率與品質

     
  堅持依法簽訂派遣契約
   

說明勞動關係與工作規則